深圳市私家侦探:拍卖夫妻共同财产能保留夫妻一方的房产吗
一、拍卖夫妻共同财产能保留夫妻一方的房产吗
当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拍卖事宜时,业主往往能留下其名下的房产,但是须得遵循特定条件。若该房产是业主唯一的生活来源,亦或是夫妇二人能就此房产的所有权以及处置方式达到共识,则其中一位业主便有可能留在房产中。
然而,倘若夫妻共同负债金额庞大,而房产价值对偿还债务又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保留房产的可能性将变得相当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拍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拍卖夫妻共有财产之事宜,法律所设定之基本原则是需得到夫妻双方的明确认同。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夫妻中任何一方有恶意隐瞒、擅自转移、恶意出售、故意毁坏或肆意挥霍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抑或有人蓄意制造虚假夫妻共同债务,从而造成对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又或是当夫妻中的某一方承担着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其所抚养之人患有重大疾病亟待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时,在此种情况下,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甚至可能会涉及到对部分共同财产进行拍卖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三、拍卖夫妻共同财产优先购买权怎么算
当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遭遇司法强制执行进行拍卖处置的情况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作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有优先于他人的购买权来获取该项资产。同样地,对于那些共同拥有该项共有财产的其他所有人来说,他们也有可能满足优先购买的前提条件。
然而,
值得注意的是,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定的期限之内,并且需要以相同的价格和交易条件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在夫妻共同财产拍卖中,业主若欲保留名下房产,需满足条件:房产为唯一居所或双方就所有权及处置达成一致。但面对巨额共同债务,若房产价值对偿债至关重要,保留则难上加难,需权衡多方因素。